多名鄉議局成員都要求政府以類似景賢里以地換地的方式,補償新界歷史建築物的業主。執委陳東岳認為,當政府確立新界一些古建築有其歷史價值時,應在附近覓地重置,及對有關的建築費作出補償。
增選執委陳漢錕稱,「居民唔係想用一千呎換你政府一萬呎,只係想一千呎換番一千呎啫,村民嘅資源未必係有啲人嘅睇法,個個都係有錢佬,大把地」。發展局副秘書長林啟宗表示,可考慮成立一個基金做保育,至於基金的工作範圍和需要調撥多少資源,亦要考慮香港整體的承擔力。現時在新界,有超過六百幢獲當局評級的歷史建築,當中有很多是私人物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