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帆又指,房屋問題需透過興建公屋來解決,「以時間換取空間」才能解決長期問題,強調現時社會房屋只是短期的解決方法,並稱現階段是「萬事俱備,只欠銀両」。
曾居住於「光房」的單親媽媽凱欣在會上分享經歷,認為相比起劏房,這種類型的合租式房屋能為她提供一個安穩的居住環境,加上光房「有權有責」的營運模式下,令到她慢慢重拾自信,從人生的谷底中走了出來,她希望政府能夠投放更多資源於這類型房屋。
主辦「社會房屋分享計劃」的社聯行政總裁蔡海偉透露,有組合屋已獲屋宇署批准圖則設計,但其他事項仍待審批階段,已有發展商願意以1元象徵式租金租出土地,他稱正在尋求基金會的資助,「希望可以盡快動工,大約一年內可以起好」,他透露,計劃可提供約100個單位,但拒絕透露地點。
■記者李雨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