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罰款$472萬】煤礦公司瞞報奪命事故 網民:成官發財借口!
罰款煤礦山東瞞報
去年瞞報死亡事故,今年被舉報!昨日,經山東煤監局核實,山東新巨龍能源有限責任公司一煤礦,去年12月20日發生事故,導致1人死亡,卻違法瞞報,遭煤礦安全監察機構處罰款400萬元人民幣(下同‧約472萬港元),該公司原負責人亦被處以1年年收入100%的罰款。
有關巨額罰款引起網民關注,不少人卻認為罰錢沒有意義:「羊毛出在羊身上,罰錢有個屁用?」「罰款就是等於沒罰!」有人則質疑這筆罰款最終會惠及誰:「400萬應該給受害家人!成了你們發財的借口!」「這400萬罰款會惠及到死者家屬嗎?」「400萬怎麼花?」
據山東煤監局指,今年7月下旬,山東煤礦安監局接獲群眾舉報,指一煤礦發生一宗死亡事故。山東煤礦安監局監察人員經查,發現在去年12月20日,山東新巨龍能源有限責任公司井下-810m水平大巷四號聯絡巷換裝站,發生一宗運輸事故,導致1人死亡。經調查認定,事故是因操作人員違章作業,且現場管理不嚴不細、安全管理不足、安全教育培訓不足所致的安全生產安全責任事故,煤礦在事故發生後,違法瞞報。
按照事故調查報告對事故責任的認定及處理建議,煤礦安全監察機構依據相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對山東新巨龍能源有限責任公司處以400萬元罰款的行政處罰,對山東新巨龍能源有限責任公司原負責人處1年年收入100%罰款的行政處罰。
據了解,山東新巨龍能源有限責任公司隸屬於山東能源新礦集團,礦井位於巨野煤田中南部。今年7月底,山東煤監局魯中監察分局對山東新巨龍能源有限責任公司展開安全大檢查時,發現該礦設定的年度生產經營目標過高。檢查組以礦井調度記錄台賬、產品供需台賬、結算台賬等為重點調查,最終查明該礦3月份產量超出計劃13%的違法違規行為,檢查組依法依規對該礦給予了58萬元的行政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