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行逾30年的的士司機江瑞棠,指非法載客打擊的士行業,為同行帶來壓力,於是在去年8月14日,與另兩名同業進行工會的放蛇行動,三人在港九不同地方在無帶貨的情況下召喚載客貨車,繼而將資料記在記事簿上,同晚聯袂致電報案。
被指曾無牌接載江的客貨車司機麥國祥,被控非法載客及沒有第三者保險罪,案件今在裁判法院開審。江瑞棠出庭作供,指當日下午致電gogovan召喚客貨車,表明沒有帶貨,要由上水劍橋廣場往沙田中央廣場,接線生指車資為110元。3分鐘後被告駕車接他到目的地,收錢後向江交出單據。
惟辯方指,被告當日是接載一名帶有速遞袋的男子,而且有頭髮,並非光頭的江,律師又指江瑞棠的記事冊上有不同的字跡,質疑是不同人往放蛇後由江一人作供,並指江的證供與記事冊上的詳情有所不同。
江承認由於事隔十多個月,而且只見過被告一面,故對被告的外貌沒有印象,但否認辯方所指他未有乘車。裁判官將於11月23日裁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