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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玉玲被捕︱跨傳媒組織記招斥李家超混淆視聽 促查冊聲明表加入「新聞用途」選項

蘋果日報 2020/11/12 22:31

蔡玉玲鏗鏘集抗暴之戰

警方以涉嫌查閱車牌登記資料時作出虛假陳述為由,高調拘捕負責港台《鏗鏘集》兩個元朗7.21專題報道的編導蔡玉玲,起訴兩項違反《道路交通條例》罪名。香港電台節目製作人員工會指,下周二將到法院外聲援提堂的蔡玉玲;記協等多個傳媒工會斥,警方旨在恐嚇傳媒。
繼反對警方擅改傳媒「定義」,港台工會、記協與多個傳媒工會不足兩個月內再召開記者會,抗議警方拘捕港台《鏗鏘集》編導蔡玉玲,指若違《道路交通條例》一般只發傳票予被告,但警方出動重案組登門拘捕,完全不合比理,質疑令人懷疑警方旨在恐嚇傳媒,若警方有法必執、嫉惡如仇,能在追究721白衣人暴打市民上展現執法意志,「記者又何用窮追不捨?」

直播重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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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電台節目製作人員工會今日(5日)聯同香港記者協會及多個傳媒工會與組織舉行記者會,抗議警方高調拘捕記者,無理打壓新聞自由,以極權凌駕公眾知情權。本報記者攝
港台工會主席趙善恩今日出席記者會時表示,與公司溝通過後,決定繼續進行手頭上的偵查報道,亦不會下架相關的《鏗鏘集》集數,並會以其繼續報名參賽,她指偵查報道是披露與公眾有關及實踐新聞自由的重要工具。另外,她又促請政府在查冊聲明表格必須加入新聞用途的選項,因現在運輸處取消查冊聲明表格上的其他選項,新聞工作者容易跌入陷阱及惹上官非,她指基本法保障新聞自由及公眾資訊披露,現時政府做法與基本法不符,促盡快修改查冊表格。
趙善恩批,政府修改查冊聲明是一把架在傳媒頭上的刀,斥政府近年在公開資料時態度迴避,尤其當傳媒向申述專員投訴時,專員都認為資料須公開,但政府部門及警方卻繼續不願公開資料,她認為政府一直稱要捍衛新聞自由,如政府有口齒,應透明化資料,絕非「閃閃縮縮」更改資料及歸罪於記者,這是「逆新聞自由」的舉動;她透露有記者曾詢問運輸處在填寫查冊聲明時選擇哪一個選項才不會牽涉風險,但對方卻不願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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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電台節目製作人員工會主席趙善恩指工會已要求港台介入協助蔡玉玲。本報記者攝

記協:香港資訊開放的倒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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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協主席楊健興在記者會上稱:「點解要咁樣郁記者,用一個道路交通條例,一個咁可笑既理由去拉記者,香港行到去呢一步。本報記者攝
記協主席楊健興指,今次是香港資訊開放的倒退,並削弱傳媒的監察功能,他指傳媒透過查冊可監督企業、政府,對公眾知情權尤其重要。楊又指近年在記協問卷調查中顯示傳媒認為獲得資料變得困難,本次事件則是使傳媒工作更艱難。對於保安局局長李家超昨指,社會須認清楚今次事件涉及「虛假陳述」,與新聞自由無關,又說查冊要平衡個人私隱及公眾知情權,楊反駁李的說法混淆視聽,如事件涉違私隱條例,「點解唔係私隱公署處理?點解警方告佢交通道路條例?反而私隱條例寫得好清楚,傳媒係豁免」;他又質疑運房局不派出官員現身説法。
楊指查冊是有綫索就是去跟進,轟政府不要把查冊當成起底,強調記者查冊的目的是源於公眾利益,不是因其他原因。他指記協正諮詢法律意見,初步了解如查冊用於報道是違法,記者昔日的查冊報道也有法律風險,因可被追溯,屆時新聞界將非常容易被政治打壓,而很多媒體都無法承擔起這樣的打壓,更無法負擔法律費用,他稱:「點解要咁樣郁記者,用一個道路交通條例,一個咁可笑既理由去拉記者,香港行到去呢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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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記者攝
楊坦言本次蔡玉玲被捕事件是早前政府修改傳媒通例事件的翻版,事件同樣會影響所有媒體,但事先官方與傳媒界完全零溝通,今次更是收到投訴後,警方即作出行動。他感慨地指沒有想過事隔僅一個多月就要再出來記者會,自言記者本不是新聞主角,記者只是履行職責去求證真相,「求證點解係有罪呢?嗰個(查冊)係負責任嘅做法。係咪新聞自由、公眾知情權已經唔係公眾利益?今次涉及採訪同起底完全係兩回事」。他又批評政府,在作出涉及憲制內保障人權及新聞自由的規則重大改變後,卻沒有相關官員再現身説法,自言傳媒界已不知道可做甚麽,質疑政府想與傳媒界對著幹。

明報工會:政府好似設左個氹畀我哋落去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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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職工協會主席許芳文表示,本次政府更改查冊聲明表格,事前從沒有公開諮詢業界,直言「政府好似設左個氹畀我地落去踩」。本報記者攝
明報職工協會主席許芳文表示對事件感到震驚及憤怒,她指大大小小的新聞都須透過查冊完成,如核實身份,而過去不同傳媒透過各種查冊,揭發多宗與公眾利益有關的新聞,如明報曾透過車牌查冊揭發港珠澳跨境車輛違規放租、透過土地查冊揭發律政司司長鄭若驊住所潛建,可見查冊是揭露重大新聞及捍衛公眾知情權的重要工具。
許表示本次政府更改查冊聲明表格,事前從沒有公開諮詢業界,直言「政府好似設左個氹畀我地落去踩」,未知日後會否借意改變其他查冊方式,而傳媒均會憂慮何時會超越紅線,變相嚴重扼殺新聞自由。她指政府近年對傳媒界別打壓越演越烈,促請政府作出實際行動捍衛新聞自由,不要「講一套做一套。」
被問到警方是否因為記者調查721事件而復仇,她說不會揣測警方的動機,但近期的事件可見警方和政府正循收窄採訪權,擔心今次事件只是開端。

壹傳媒工會重申傳媒查冊與惡意起底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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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傳媒工會發言人林偉聰同爲調查記者,他指記者對資料運用有嚴謹把關,屬履行傳媒職責,與惡意起底完全不同。本報記者攝
壹傳媒工會發言人林偉聰擔任調查記者多年,他表示本次事件與政府過去一年一直以不同手段打壓新聞自由的方向一致,是政府對港台報道7.21的報復,工會對此表示憤怒。他指,查冊是調查記者的日常工作,如陳茂波當年在新界東北囤地的新聞均須大量的土地查冊及公司查冊結合而完成。林偉聰强調查冊的資料會公開是因爲與公眾知情權有關,不是因爲記者有特權,取得公眾無法取得的資料,記者只是與普羅大眾一樣取得公開資料協助完成報道。
林又指記者利用資料時自律,不會隨便公開個人資料,查冊目的是爲了核對身份、事件發生經過或公司擁有人,是一個嚴謹報道中所需的過程,因此記者對資料運用有嚴謹把關,屬履行傳媒職責,不代表會將所有資料都公開,與惡意起底完全不同,強調記者只會將至關公眾利益的部份公開。
林指記者查冊完成報道是社會共識,以往做法一直如此,重申記者查冊是正當用途,批評政府現時以起底為藉口收緊不同查冊,「等於發生斬人案唔畀所有人買刀一樣」,是不合理做法,長遠將導致傳媒無法再對官方進行監察,而社會掌握的資訊亦越來越不對等,因市民無法再從傳媒得到相關資訊。
壹傳媒工會理事長潘柏林指,記者是社會的第四權,不應是新聞主角,多個傳媒工會見記者越來越頻密,斥警方似乎想「廢傳媒武功」,若查冊也違法,社會將變得更封閉。
眾新聞工會主席張凱傑說,去年發生的周梓樂墮樓案,事發地點正是停車場,內裏的車牌和車cam資料更顯重要。他指,查冊也具有為被誤會的人澄清的功能,例如去年7月28日,元朗一架私家車被指中聯辦有關,遭示威者破壞,但《文匯報》事後進行車牌查冊後發現,該車輛與中聯辦沒有關係,車主為外籍人士。

新聞系教師憂學生有風險 或須取消相關課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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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專新聞教育工作者聯席代表林靜潔(右)表示,大專院校新聞學系大多會教授深度報道,當中會牽涉教導學生查冊。本報記者攝
大專新聞教育工作者聯席代表林靜潔表示,大專院校新聞學系大多會教授深度報道,當中會牽涉教導學生查冊,因查冊是獲得第一手資料的正當途徑,今次事件卻令大專學界質疑爲何查冊都會變成違法,為免新聞系學生承擔風險,到最後新聞學系惟有放棄教授調查報道,又指「做新聞有越來越多紅線,新一代記者好難再履行傳媒責任」,她認為本次事件為傳媒報道設限,亦對大專講師教授學生時設下更多制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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