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民連年宵攤位遭人滋擾 成員被指向勸交男箍頸
社民連成員陳文威劉浩賢勸交男在公眾地方非法打鬥罪
今年年初一凌晨,社民連的維園年宵攤位遭人滋擾,期間社民連成員陳文威被指一度與勸交男拉扯,陳涉箍對方頸,對方則搶去陳的眼鏡。陳被控在公眾地方非法打鬥罪,案件今在東區裁判法院審訊,陳辯稱當日出手只是自衛。裁判官裁定陳表證成立,押後至9月20日裁決。
被告陳文威(24歲),報稱是社區幹事,案中報稱任司機的另一被告劉浩賢(34歲)則早前已因接受簽保守行為而被撤控。辯方律師今指,被告即使與他人有身體接觸,不代表他有襲擊意圖,而被告即使有參與打鬥,其動作亦是出於自衛。
控方傳召劉浩賢的同事邱小美出庭作供,邱指今年2月16日年初一凌晨,收工後與劉到維園行年宵,期間見有中年醉酒男子與被告口角,劉上前勸交,大聲說「唔好嘈」,被告則從後用箍劉的頸,動作維持數秒,其後警員到場隔開兩人,被告指劉搶走其眼鏡,而劉則手持被告眼鏡。
辯方盤問時則指,被告事後在醫院驗傷時,目睹她與劉在醫院翹手,邱否認此事。
辯方又質疑,被告當日身著長袖牛仔外套,與邱形容的不同,並質疑邱如何看到被告手的紋身。邱指被告與劉拉扯期間舉高雙手,她見到被告手背上有疑似印度彩繪(Henna)的花紋,認為這是紋身。
控方再傳召社民連社民連成員陳皓桓作供,他指當晚有中年男子走向社民連年宵攤位指罵「長毛」梁國雄,對方面色頗紅且語無倫次,陳懷疑對方醉酒。梁國雄叫醉酒男離開,對方走遠幾步後拍打社民連籌款箱。而在醉酒男子離開後,有灰衣男上前自稱「和事佬」,並說了數次「收皮」,及後被告以右手捉住灰衣男的衣領,一輪拉扯後灰衣男搶走被告眼鏡。
辯方陳詞指女證人作供「完全不可信」、「充滿矛盾」,邱作供期間多次示範被告如何箍住劉,但動作有右手及左手版本,甚至有雙手環抱,認為有關行為並不構成襲擊。辯方又指兩證人供詞大不相同,裁判官隨即打斷指,辯方盤問陳皓桓時未有指出灰衣男即是劉。
社民連今早聲援陳文威,圖右為證人陳皓桓(張志華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