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個星期一下午4點多,汪小菲如常駕駛其價值400多萬元的Aston Martin跑車,準備回到位於台北忠孝東路的S Hotel上班。不過台灣《蘋果新聞網》見到他在停燈位時,拿出手機玩,到轉燈時才匆匆放下手機開車。根據台灣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汽車駕駛人於行駛道路時,以手持方式使用行動電話、電腦或其他類似功能裝置進行撥接、通話、數據通訊或其他有礙駕駛安全之行為者,會被罰3000元新台幣(約750元);而車輛在停等紅燈或塞車時,只是暫時停止,仍舊屬於車輛行駛之狀態。昨日大S接受台灣《蘋果新聞網》查問時,表示代夫致歉:「我會好好教訓他,真是抱歉!」而汪小菲就未有回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