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訴人作供時指,擔心長期服用該藥物會傷肝,曾向葉表達憂慮。她又否認葉曾建議她做肝酵素化驗,強調葉只表示要相信醫生很清楚處方的藥性,但承認求診葉榮根後濕疹有改善,惟每次診金收費要1,500至1,800元,考慮濕疹好轉後不再向葉求醫,但葉指只是整個療程中期階段。
她於2011年1月12日最後一次看葉榮根後,翌日因口腔炎去看普通科醫生,並出示葉榮根處方的藥物給該醫生看,該醫生建議她做肝酵素化驗,報告結果證實肝臟功能良好才讓她安心。她隨後向醫委會投訴葉涉專業失德。
控方傳召專家證人香港大學內科學系臨床副教授孔繁毅作供,他指出Terbinafine是治療真菌藥物,但必須要密切留意用藥後對病人肝臟影響,使用一段時間後應做肝酵素化驗。
聆訊昨日未完,排期至明年3月繼續。辯方將傳召專家證人香港大學內科及肝臟科講座教授黎青龍作供。
葉榮根曾於1999年誤診一名婦人感染性病「椰菜花」,2001年遭醫委會裁定專業失德;2009年又因收取病人過高化驗費被裁定專業失德。
■記者林社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