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徐寅達(47歲)昨被判監六周,但緩刑一年半,另罰款17,500元及賠償9,200元予機管局。被告原定今年8月11日晚於香港機場一號客運大樓乘搭香港航空客機往杭州,惟登機閘關閉後13分鐘他才抵達閘口,地勤人員告訴他飛機已離開停機坪,行李亦已卸下。被告情緒激動,先打爛打印機和鍵盤,並衝向一名女地勤。在旁的男地勤見狀即為女同事擋駕,遭被告推跌,雙手擦傷。
辯方解釋,被告是內地電器企業的董事長,公司擁過千名員工,案發時公司面臨財困,當晚他欲趕回內地參與債務重組聆訊。
案件編號:TWCC272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