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2歲的蔣麗莉敗訴之後離開法庭,不發一言。不過,她事後安排律師派發書面聲明。蔣麗莉表示一直堅信司法制度是公平公正,因此堅持上訴,希望終院能還她清白,但現實叫她失望,她遺憾要身受試煉才體會到制度的不公。
她質疑法庭為了掩護一個錯誤,而不惜犯下更大的錯誤,形容其判決是「冤判、錯判、偏判」。她說不會氣餒,繼續昂首走未來的路。
代表蔣麗莉的英國御用大律師Clare Montgomery日昨申請上訴時重申,特赦證人葉玉珍聲稱在短短兩分鐘內,能將出售認股權得益的250萬元以現金提款,再在銀行內交予蔣存放入保險箱內的講法不成立,但原審法官及上訴庭都沒有作相關考慮。至於同案的環康前行政總裁包國平一方,認為廉政公署人員教導葉作供,又批評葉的口供前後矛盾,並不可信。
不過,終審法院三位法官聽罷陳詞之後,駁回三名上訴人蔣麗莉、包國平及胡思聖的上訴申請。
案件編號:FAMC20、21、23/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