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售電視業務方面,則須獲台灣經濟部投資審議委員會批准,及獲台灣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就壹電視所作的衛星廣播電視申請及營運計劃的更改作出批准,集團向兩會提交的申請仍在準備中,預期電視業務重組於本月底完成後,向台灣經濟部投資審議委員會提交申請。
壹傳媒又披露,根據初步評估獲悉,因可能適用於印刷業務出售事項的稅務法律而需面對稅項風險,涉資上限為8.47億元,金額根據印刷業務出售事項之出售所得款項總額之20%釐定。
出售事項完成後,壹傳媒將借助集團於快速動畫及動畫新聞市場的領導地位,主力聚焦發展數碼新聞及娛樂內容,以及加強香港的印刷媒體業務。此外,集團並無就出售或縮減現有業務資產及營運規模,展開任何磋商或表示有關意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