翁靜晶盼過新生 赴京讀法律博士
林競業墮斃裁定死於意外

蘋果日報 2002/05/30 00:00


【本報訊】「孖士打」律師行合夥人林競業在下屬兼好友翁靜晶的寓所,爬出窗外避免與女方丈夫劉家良碰面尷尬,卻飛墮平台身亡。死因庭陪審團聆訊三天後昨裁定林競業死於意外,為這宗轟動一時的離奇命案畫上句號。成為焦點的女主角翁靜晶只希望事情盡快過去,騰空深造法律,繼續其生活,並與劉家良及女兒共敍天倫。 記者:柯弘毅、陳曉薇
五名全男班陪審團昨早退庭商議不足一小時,便達成結果,一致裁定由高處墮下致身體多處受傷致死的林競業,是死於意外。
事件女主角翁靜晶昨日無現身法庭聽取裁決。翁的代表律師兼現任上司林炳昌稱,翁只希望事情盡快過去,翻開人生新的一頁,她現時仍如常上班,正等候北京政法大學的消息,預備入讀博士學位課程,主攻研究中國法律,稍後可能申請有薪假期,北上讀書。林炳昌稱,林競業墮樓案交由死因庭審訊,令翁靜晶最感擔心的是,恐怕傳媒藉着司法程序渲染報道,故她昨日缺席聆訊,避免接觸傳媒。
與夫婚姻關係正常
林炳昌又表示,事件或多或少會為翁的事業發展帶來負面影響,惟以她的實力、工作及學業的優良表現,相信隨着時間過去及別人的諒解,影響將會逐漸減退;而她與丈夫劉家良的關係,雖曾因事件受到影響,但他倆現時婚姻關係正常。
昨日有報道引述大廈看更指林競業生前擁有肇事翁靜晶太平山街寓所的鑰匙,但翁昨日透過林炳昌,否認林競業擁有其寓所鑰匙及每隔十日便到住所短敍,亦不認為自己「高竇」。林炳昌昨日另在法庭上表示關注《蘋果日報》報道大廈看更在庭外的言論,與他在庭上所作供詞大有分別,為免陪審員產生混亂,要求死因裁判官提醒陪審員,不需考慮任何庭外資料。死因官林鉅溥回應時稱,傳媒絕對有權在庭外進行採訪,以及作出報道,此舉並無不妥,法庭亦毋須知道報道內容。他認為只需提醒陪審員不需理會所有庭外資料便足夠。
根據庭上的證供,早於去年八月劉家良從報章得知林競業與翁靜晶一起返寓所,一度提出離婚。至去年十一月二日,林陪翁返太平山街寓所取書,適逢劉掩至。翁手足無措頂住大門,林競業主動爬出窗外躲藏,避免尷尬。劉聽見屋內有男聲,入屋後望出窗外卻發現林已墮下三樓平台。林自稱爬下失足,並向劉道歉,最後由大廈看更報警,並將林送院。林翌日因盆骨及頭骨爆裂,下體瘀腫重傷死亡。而昨日由沙田到庭旁聽的市民李太,則在庭內指翁為明哲保身,沒有即時拯救傷者,林競業死得好無辜。
案件編號:CCDI204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