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業訓練局外務處回覆本報查詢稱,專教院在一般情況下,不會要求學生自行影印筆記,由學生自行影印筆記只是個別做法。投訴人早前已就事件向該局投訴,該局亦已立即安排葵涌專教院語言中心負責導師調查事件。
職訓局稱,據調查結果顯示,任教該英文科導師,以方便同學釘裝及整理筆記為由,提議由學生自行複印並將筆記釘裝,該導師已就此安排的原因告知學生,並在課堂上進行諮詢,過程中沒有同學表示反對。惟現時因有同學作出投訴,該局會正視學生訴求,檢討做法。
另外,職訓局指出,筆記的影印費用約100元,至於筆記使用率,則達到90%。
檔案編號:0809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