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場漏水要住戶攤分維修費?公契寫明分帳分管
葵芳閣尹兆堅分帳分管
葵芳閣的馬會投注處因天花出現漏水,影響結構,大廈擬進行勘探以確認日後所需維修部分。(伍家亮攝)
約30年樓齡的葵芳私人屋苑葵芳閣早前地下鋪位因漏水問題,影響鋪位結構,該廈法團計劃因應漏水問題進行勘探,有小業主指法團以往均以「分帳分管」形式管理大廈,即住宅及商用分開帳目處理,但是次勘察工程擬用上整幢大廈帳目攤分,擔心日後漏水涉及龐大維修費用亦要全幢大廈攤分,對住宅業主不公平。
葵芳閣共有3座、共600伙,商場設約54個鋪位。有住戶透露近年由馬會持有的投注站地鋪,因天花及牆身滲水,更有石屎鬆脫。馬會曾去信業主立案法團指滲漏可能是來自樓上酒家及商場公用部分,要求法團處理。
有業主指早前法團計劃進行勘探,擬動用整幢大廈的公費處理。前法團主席蔣先生指過去十多年來法團一直採用「分帳分管」形式管理大廈,即帳目分開住宅部分、及商場和停車場部分,故今次涉及商場漏水問題,應以商場和停車場帳目支付。有委員引述現任法團主席早前稱「分帳分管」屬違法,故計劃動用整幢大廈帳目處理,有業主擔心如日後維修費用龐大,若同樣動用整幢大廈帳目處理,令住宅業主不公平。
協助業主的立法會議員尹兆堅質疑法團「搬龍門」,「過去一直用分帳分管方式去處理大廈管理,但當維修涉及龐大嘅維修金額,就打破咁多年嘅協議。」他指分帳分管雖在法團管理不常見,但大廈公契有字眼列明住宅及商用業主需各自(respectively)維護其單位狀況於令人滿意狀態,認為分帳分管有其合法性。
法團回應指,除馬會滲水問題外,大廈亦有其他結構性問題或需維修,故正安排招聘顧問公司為大廈作全面勘察。
馬會指,曾聘請合資格人士勘察,懷疑滲漏源頭可能是來自上層酒家及公用部分,包括酒家喉管滲漏、樓宇結構銹蝕及大廈外牆有裂縫等,因涉及公用部分、酒家及其餘商戶,需各方面作徹底復修。酒家店長指,經勘察發現屬大廈消防喉管有滲漏,令其酒家地面、馬會鋪位天花漏水,在更換喉管後漏水情況已處理。
蔣先生擔心未來維修費龐大,需全幢大廈業主攤分,對住宅業主不公平。(伍家亮攝)
尹兆堅質疑法團「搬龍門」,認為「分帳分管」方式處理該廈維修問題有合法性。(伍家亮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