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他統計當中,群體抗爭維權以徵地遷拆和勞工維權居多,這類消息獲得西方媒體引用。2014年以後,中共有組織地鎮壓公民社會的活躍人士、訊息傳播者和NGO分子,盧成為當局的目標。
在遭到抓捕之前,盧與女友李婷玉多次遭國保恐嚇,也曾被迫搬家,輾轉住過上海、福州、廣州,最後在雲南大理定居,並在當地被捕、被判囚四年。
盧堅持自己無罪,也曾提出上訴。中共對盧的定性,大理檢察院《申訴審查結果通知書》完整地反映出來:盧昱宇八次夥同他人編造虛假訊息,或者明知是虛假的訊息在網上散佈、起哄,導致相關訊息被大量轉發、評論,混淆視聽、蠱惑群眾,造成公共秩序嚴重混亂,其行為構成「尋釁滋事罪」。
盧本月15日刑滿出獄,但隨即由其家鄉貴州遵義的司法局直接派人接他出獄回遵義,並繼續對他實施監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