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時上環港澳碼頭及尖沙嘴中國客運碼頭兩個跨境渡輪碼頭屬政府擁有和營運的公用設施,上船費是政府向使用渡輪碼頭的船公司徵收的一項費用,以收回提供碼頭服務及設施的成本,收費原則是收回服務的全部成本,現時的收費是每名乘客十八元。
政府近日完成檢討上船費,考慮了收回成本的原則、收費對通脹影響及市民的負擔能力等因素後,認為有關收費可下調約百分之十七,即每名乘客由十八元調低至十五元,實施減費建議會令政府每年收入減少二千九百八十萬元,但政府認為,減費建議會減低渡輪營辦商的經營成本,使船費有下調空間,有助便利乘客往來香港與珠三角地區,對香港經濟有益。
港府已徵詢七家跨境渡輪營辦商及立法會對減費的意見,其中六家跨境渡輪營辦商以聯署信形式表明會把票價調低三元,另外一個營辦商則表示一向沒有把乘客上船費計算在船票內。
有關法例修訂將於明日刊登憲報,下周三提交立法會通過,建議的船費減免將於今年十二月二日起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