鄰居藏獒咬傷留疤 不想再穿泳衣 長腿女獲賠96萬元
索償崔煥好藏獒咬傷
身材高䠷的前國泰女職員,2015年被鄰居的兩頭藏獒咬傷,臉容和長腿留下疤痕,右手神經受損,精神上有創傷後遺症,不想再穿泳衣及短褲。她事後向鄰居母子索償,雙方爭議賠償額,早前在區域法院審訊。法官今頒下判詞,裁定鄰居母子須向受傷女子賠償96萬元。
原告文思慧身高1.75米,事發時22歲,剛畢業加入國泰航空任職客戶服務工作,案發後已轉工。2015年11月11日早上,原告在元朗住所外遭兩頭42公斤重的藏獒攻擊,藏獒為兩名被告崔煥好及歐陽定聰(譯音)所擁有。事後崔煥好因沒有牽引或控制狗隻而被定罪,判罰款1.8萬元。
證供指,原告的臉、右手、左臂、胸部和大腿等多處受傷,四度接受麻醉縫合傷口。其右手神經受損,右腕乏力,輕微影響工作能力。她經診斷後證實患上創傷後壓力症候群,為外表受損感到羞恥,曾經有自殺念頭。雖然症狀會漸漸減輕,但預計持續5至10年。
原告於審訊時供稱,案發前為擁有一雙長腿而自豪,但大腿留疤後,她不想再穿泳衣,亦不再到泳池和沙灘,也不再在社交媒體張貼穿短裙或短褲的相片。被告於2017年拍攝到她穿短褲外出,質疑她所言虛假;她解釋是應醫生要求而穿,方便覆診時檢查傷痕和用藥。法官接納原告證供,相信她生活失去一定樂趣。
此外,原告考獲鋼琴8級,有計劃考演奏級,法官相信她的右手損傷和疤痕會影響彈奏。法官也信納原告本性外向,但為免向人解釋傷疤來源,憶起創傷,因此事後避免與人聚會。
法官判被告向原告賠償96.1萬元,包括19萬元精神科和去疤治療開支。原告也索取購買昂貴花膠和燕窩作補品的費用,不過法官不批准,只就包括除疤藥品在內的一切補品批出9,000元「合理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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