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一種情形是第25.2.2條,當走動時,重心腳離地,之後另一隻腳再踏一步,球便要離手,即我們稱為的「兩步半」上籃;那最後的「半步」,即離地上籃的一刻。早前「大帝」對巫師時自稱以「蟹步」(crabdribble)上籃,明顯行了「3步」波才離手,根據國際籃球規例,這球當然算走步。讀者可參考路斯在ESPN的解說( http://hk.youtube.com/watch?v=DpQBD672HkQ),加上慢鏡頭輔助,自然一清二楚。
正如「大帝」賽後自稱「蟹步」上籃是其招牌動作,走步根本已成為NBA的一部份。只希望下次播NBA比賽,下面加一句「觀眾切勿模仿」,以免教壞細路就好了。
仙道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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