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以來,政府用的資助安老院長者費用的開支都十分龐大,尤其在財政緊絀的情況下。林太的構思固然有見地,因為這可以增加私營安老院的競爭,對服務的整體提升大有幫助。然而,社署也可從另一方面構思,研究削減政府在院舍服務開支的可行性。
筆者建議一套「鼓勵長者重返社區居住計劃」,構思十分簡單,鼓勵現正在安老院居住而又健康正常的長者,在足夠的自顧能力下,配給他們一公屋單位,有需要時輔以現時的地區支援服務,如家居照顧或義工探訪等,以協助他們解決從院舍返回社區居住的各種適應問題。
在資助長者的費用和成本上,以上的計劃定較他們接受院舍服務為低,同時又可達致政府所倡導的「社區為本」精神,如此方法,豈不更一石二鳥?
古永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