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業男夥內地漢街頭冒警索學生個人資料 各判囚7個月及2個月

蘋果日報 2019/03/29 11:34

冒警劉浩權黎振威

失業男夥內地漢在葵青區出示自製假證冒警截查學生,聲稱懷疑有人刮花車輛,叫學生交出鎖匙和住址,並拍攝鎖匙坑紋,最終遭巡警途經撞破,內地漢在警誡下聲稱因「貪玩」才犯案。兩男早前承認冒警等罪,今分別被判監7個月和2個月。
兩名被告依次為本地失業漢黎振威(32歲)和持雙程證來港的劉浩權(24歲),黎承認管有虛假文書和假冒公職人員共九罪,劉則承認兩項假冒公職人員罪。
署理主任裁判官嚴舜儀於上次聆訊時,一度打算為兩人索取感化及社會服務令報告,還勸誡他們,直言:「究竟你兩個為何咁貪玩,反省番,講番畀感化官知。」惟辯方提醒,其中一名被告是內地人,裁判官聞言才改為替內地漢索取背景報告。
首被告拒與感化官合作
辯方今透露,首被告拒絕與感化官合作,不願意接受社會服務令和感化令。至於次被告則同意背景報告內容,亦有悔意,希望法庭考慮兩人已還柙5個月,酌情輕判。
嚴官判刑指出,兩人有計劃地犯案,並用電話拍下受害學童的個人資料,案情嚴重,判首被告監禁7個月。至於次被告,嚴官指相信他有真誠悔意,且年紀較輕,罪行亦不涉及管有虛假文書,判監2個月。
案情透露,首被告自去年10月起,多次夥同一名男子在葵涌及青衣一帶截查男學生,向他們「揚一揚」假的警察委任證,聲稱附近有車輛遭刮花,叫學生交出鎖匙和供出住址調查,及後將鎖匙交還學生。有學生曾要求首被告再次出示委任證核實,但首被告拒絕,並立即交還鎖匙離去。
至去年12月12日,首被告和次被告以同一手法,在葵涌石籬二邨截查學生並搜書包,其間三名軍裝警員在附近巡查,見狀起疑,上前查問。兩被告立即逃跑,並將手提電話丟棄,最終被捕。警方在首被告身上搜出兩張偽造的警員委任證,證上印有首被告的相片。首被告於警誡下保持緘默,次被告則自言「貪玩,所以假冒警員」,但否認逃跑時丟棄手提電話。警方在電話內找到多段短片,內容顯示有兩名男子自稱警員,截查學生並要求對方出示鎖匙。
【案件編號:WKCC5644/18】
記者楊思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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