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交所案被告 打算借錢予張震遠

蘋果日報 2013/10/22 06:00

張震遠商交所虛假存款證明書

捲入商交所涉假文件案的馬來西亞籍被告,今在東區裁判法院承認管有虛假文書罪,案情透露,被告去年答應商交所主席張震遠,在完成於泰國10噸黃金交易後,會向張震遠借貸2500至3000萬美金,期間他應張的要求,將被指虛假的5.16億美金存款證明書透過電郵發予張,及後警方於商交所辦公室內發現該張假的存款證明書的副本。辯方今指,已多次向張表明有關存款證明書未被確認,不能使用。

控方今在庭上證實,該虛假的存款證明書未有在港使用,亦沒有人有損失。

退休商人被告王雄本(59歲),今在裁判法院承認管有虛假文書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