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於法團主席巢國超早前聲稱高流量訪客會引起混亂,蔡說過去幾日處理人流妥當,沒收到投訴,而昨日是休館日,仍有十位急於離港的內地訪客要求參觀,並獲安排進入館內。入稟狀的原告是富好中心業主立案法團,被告是支聯會,入稟狀顯示巢國超簽字確認入稟狀內容屬實,代表律師則是董吳謝香律師事務所。支聯會於去年以976萬元購入尖沙嘴柯士甸路3號富好中心五樓作六四紀念館永久館址,富好中心本月初舉行業主大會,九成出席業主同意興訟釐清紀念館是否違反大廈公契。
原告在入稟狀中要求法庭聲明,若正確銓釋1990年的大廈公契及入伙紙,大廈4樓至17樓均不能作紀念館或展覽館用途,不論支聯會稱之為六四博物館、六四紀念館抑或其他名稱,均屬違反大廈公契及入伙紙。此外,原告要求法庭頒令被告就違反公契賠償,並禁制被告將5樓物業作紀念館或展覽館,或以物業作有違公契及入伙紙的用途。
案件編號:HCMP1037/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