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港業主反貪腐反圍標大聯盟發言人兼翠湖花園小業主林卓廷表示,根據《建築物(管理)條例》,一批小業主已按法例,在7月27日收集逾5%業主聯署,要求法團依法在45天內召開業主大會,重選法團,但法團以核實聯署真確性等藉口一直拖延。他指出,是次由數十名小業主籌集資金入稟,要求土地審裁處命令法團管理委員會召開大會,重選法團,或由法庭委任管理人接管屋苑,直至重選管委會。
是次入稟的小業主代表之一謝太指出,法團拒絕小業主列席會議,做法黑箱作業,估計屋苑的2.6億元維修費仍未到頂,希望重選法團,並由不涉及利益衝突的人士出選,可以公平公正地監察工程事務。另外,林卓廷又批評《建築物(管理)條例》有漏洞,當中沒有刑事罰則,若法團拒絕召開業主大會,小業主只能自行夾錢入稟取回權益,促政府盡快修例,列明罰則,並且加強阻嚇性。
■記者伍雅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