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大化學系講座教授楊丹早前獲公帑資助做研究,但其論文涉嫌捲入造假醜聞,校方確認論文中的實驗涉多個不當手法,但因信納實驗由學生負責,認為楊丹並不知情,裁定造假投訴不成立;而負責造假實驗的2個博士生,早前亦被一個由非科學家組成的紀律委員會裁定無罪。投訴人王凱峰及港大教職員會召開記者會,力證港大涉嫌放生所有涉事人士,包括無視專家證人證供,以及一名跟隨楊丹多年、力證楊知悉有關實驗原始數據等獨立證人口供。
投訴人與工會又指,2名涉事的博士生處理有關研究時,身份是「二級研究助理」,即屬港大職員,惟校方卻改用紀律委員會調查2人,將對方當作學生調查。另外,校方在得悉專家證人證供後,卻隱瞞有關資料不通知國際學術期刊,只知會對方「無人有罪」的調查結果,認為是故意誤導期刊。
王凱峰向校方投訴,調查委員會確認事件表證成立後,王曾多番向負責調查的副校長譚廣亨提出,要求校方根據美國MIT大學等國際慣例「封鎖實驗室」保護證據,惟對方回應時以「多謝同事提供外國大學嘅做法,但呢度係香港大學」為由拒絕,其後楊丹聲稱所有原始數據及電腦在2015年2月遺失,並在6月報警,反指王凱峰等投訴人偷取有關資料。不過校方翻查實驗室閉路電視後,確認王凱峰等人在事發當日也有不在場證據,但仍將王等人的資料轉交警方調查,懷疑校方借警方向投訴人施壓。
事後王及其團隊被楊丹報復,包括接獲解僱信,楊先單方面封鎖王的職員證,封鎖他進入實驗室的權限;又通知知所有研究生「唔好開門畀佢(王)入嚟」,甚至阻止他取回私人物品。王將事件通知校方後,對方對楊的行為依然不懲處,無視告密者指引。而時任首席副校長的錢大康,當得知譚廣亨於調查上有利益衝突,也沒有叫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