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副秘書長(工商)張趙凱渝回應指,冷靜期對商界影響大,例如期間金額如何計算、涵蓋何種服務和貨品等,她指立法也未必可有效規管不法商人,形容冷靜期並非「靈丹妙藥」,無助解決問題,因弱勢人士多在簽約後相隔多時才被家人發覺受騙。她認為現時最好的做法是交由海關執法,又稱海關會向大眾及針對智障人士等弱勢社群家庭進行宣傳教育。
張超雄質疑其說法本末倒置,立法冷靜期是為了讓顧客再慎重考慮消費決定,「你不如去到我哋屋企做宣傳!海關係咪做呢啲嘢?」民主黨胡志偉指連消委會也已建議政府立法,斥政府迴避立法是推卸責任,多番質問張趙凱渝到底何時立法,惟張無法提供確實時間表,僅稱要待消委會研究報告完才能展開討論,希望最快明年初展開。
工聯會鄧家彪認為設冷靜期是最好的方法保障消費者,即席動議就預繳式服務合約冷靜期立法,最終獲一致通過無約束力動議。
■記者袁楚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