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暴之戰】「空姐牛肉飯」老闆私人檢控廣播處長 法庭拒受理指表面證據也欠奉
公職人員行為失當梁家榮空姐牛肉飯郭德英
香港電台多個電視節目接連遭親中及撐警陣營攻擊。一名據稱沒有政黨背景的女商人,指廣播處長梁家榮監督節目不力,今年4月底透過新民黨成員、大律師容海恩等法律代表,在沙田裁判法院向梁家榮提出私人檢控,控以五項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涉及四個港台電視節目。署理主任裁判官鄧少雄考慮過後,直指申請人未能提供一個表面證據成立的案情,拒絕受理私人檢控申請。原來申請人是馳名藍店「空姐牛肉飯」的老闆郭德英。
鄧官在裁決理由書中指出,申請人郭德英女士多次要求公開進行她的申請,而容大狀亦表示相關法律條文包含着維護社會公義及公眾知情權的元素。不過,鄧官認為,由於現階段裁判官只須考慮是否發出傳票,並非聆訊及審理申訊或告發案, 因此裁判官條例第11條並不適用,裁判官毋須就此作出公開聆訊。
至於申請人一方另指法庭應該批准進行公開聆訊,以便律政司有可能在這情況下即時介入私人檢控程序;鄧官認為郭女申請人私人傳票控告梁先生一事,已經獲得傳媒廣泛報道,但律政司司長從來沒有表示要牽涉其中,鄧官不認為律政司司長有意介入接手檢控。即使法庭最終否決私人檢控申請,律政司司長亦可以隨時循正規途徑,發出傳票檢控梁先生。
鄧官認為,根據申請人提供的文件,她是在電視或網上觀看相關節目後,認為梁家榮干犯有關控罪。但綜觀相關文件,並未有表面證據顯示梁家榮故意及蓄意疏忽職守、或者作出失當行為。鄧官因此認為,申請人不能提供一個表證成立的案情,遂拒絕她的申請。
報稱是商人的女申請人早前透過法律代表指,提控目的是要代表香港很多市民心聲及不滿,希望透過法律程序獲得公道。申請人指廣播處長梁家榮涉及五項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案發日期為去年底至今年3、4月,指控梁家榮在四個不同電視節目中未能履行監督職能。
郭回覆傳媒稱,對判決感到不公,並透露已經向法庭申請覆核,定於7月10日在西九龍法院處理。她由身兼新民黨成員的大律師容海恩、以及曾經代表暗角七警打官司的事務律師陳永良代表,今年4月底向沙田裁判法院呈交檢控文件。容及陳事後透露,申請人是一名無政黨背景的香港市民,是一位生意人,檢控決定和工作並無政黨協助。
申請人針對的節目,包括指控《左右紅藍綠》中的「評警方圍攻大學校園事件」欠缺持平;《頭條新聞》中的「驚方信息」環節誤導市民對警隊產生錯誤看法;以嘉許手法報道陳健民出獄過程剝奪市民對其他重要新聞的知情權;《The Pulse》訪問世界衞生組織官員應否接納台灣加入該世界衞生組織作為成員,違反基本法及一個中國的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