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政府以優惠價批地予全港73間私人會所,契約條件列明需開放予外界團體。惟公民黨一項調查發現,九成受訪機構不知道可租用有關會所,逾六成過去三年更從未成功租用。
公民黨過去兩個月以問卷訪問223間學校、體育總會及社福機構,九成受訪機構不知道可租用私人會所的設施;僅一成即23個團體知悉有關事項,但有受訪者稱「15年前從教育統籌局(教育局前身)處聽過一次」,當中逾六成過去三年更從未成功申請租用。調查也訪問11間私人會所,八成受訪會所知道地契列明須有條件開放設施,其中九成稱過去三年外借次數超過10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