卡希弗穿的不是迷你裙,而是長至覆蓋膝蓋的裙子,怎算猥褻?但當局二話不說,即時判她違反公共道德,當場在她背部、手和腿打籐50下,是最高刑罰。卡希弗說:「他們把我當作罪犯一樣,我回家後躺了一整天,家人知道後都哭起來。」
回教婦女傳統衣着是罩袍,但住在南部的卡希弗,是基督徒,根本不用遵守回教法規。她說:「裙子長至膝蓋下,我還可怎樣?我是基督徒,我的部族和文化容許我的衣着。」
女記者侯賽因(LubnaHussein圖)早前因為穿褲子,被判罰打籐40下,在國際壓力下,當局最終改判罰款了事。現在蘇丹婦女穿長裙也被罰,實在無法無天。
人權律師阿爾哈吉打算控告當局程序失誤,「卡希弗由被捕到打籐,只有一個半小時,這是前所未見的」。婦權人士哈巴妮指當局的做法,反映回教政權「透過打壓女性,鎮壓整個社會」。
美聯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