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內地漁民涉糾黨在西貢偷伐羅漢松被捕,因證據不足僅被控運載非法入境者,但法官仍視他入境伐木,不信他因引擎損壞,誤入港境,判其罪成,上訴庭昨指法官犯錯之餘,亦批評警方沒有採取適當調查,檢驗引擎,遂判上訴得直。
二十二歲上訴人何勇黨,貴州漁民,原被控偷竊三棵共值一萬五千元的羅漢松,後改控協助三名非法入境者通過港境,去年三月在區域法院,被法官賴磐德判入獄四年。
上訴庭法官楊振權昨判案說,南中國海沿岸都有羅漢松,並非西貢獨有,控方不能證明上訴人曾經上岸,更遑論偷伐羅漢松運走,但原審法官卻指上訴人非法伐木,破壞環境,回程時被截獲,實在毫無根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