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車工業學會會長李耀培和理大機械工程學系工程師盧覺強均建議,12歲以下兒童勿坐私家車車頭,因車頭必使用三點式安全帶。李耀培建議車主購買兒童安全座椅或坐墊給兒童坐,若私家車沒有此裝備,兒童應坐於後排中央,因這位置多使用兩點式安全帶,在車禍中不會產生勒頸危機。
本港安全帶法例落後,只要求不足3歲的幼童若坐前座必須使用認可兒童安全帶裝置,但歐美及台灣早已規定兒童不論坐前座還是後座,都必須使用兒童安全座椅,兒童定義則由5至12歲不等。李耀培及盧覺強都建議當局盡快修例。
運輸署指為進一步提升兒童乘客安全,正檢討法例,包括把強制使用兒童安全帶裝置的兒童乘客年齡提高,但提高到多少歲,則要參考外國法例及各界意見。
《蘋果》記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