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兩次襲擊事件發生時女兒僅半個月大,第三罪則剛滿月,被告另被控於12月28日恐嚇其外母。他昨續獲法援原本委派的大狀代表,他並透過大狀告知法庭不反對控方申請轉往高院審訊,同時不再提保釋要求,續還柙候審。
根據控方呈交法庭申請移交令的誓章,申請理據包括女嬰X在案中所受傷害、控罪嚴重性、多於一項控罪及一旦定罪涉及刑期等因素。法官游德康指,在公義大前提下,接納控方申請,將案移交高院審理。控方表示,本案移交高院排期下,約於今年8月可開審。
被告早前稱有赤柱「成日坐監」的囚友「介紹好啲嘅律師」,故要撤換法援委派給他的律師團隊,惟法官建議他重新考慮後,他已打消念頭。不過據知,法援署需重新審視其申請,稍後才決定是否委派同一名大狀和律師協助他處理案件。
案件編號:DCCC466/17
■記者蔡少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