運輸及房屋局局長張炳良給予立法會的書面回覆中指,由2010年11月至今年11月期間,政府錄得的額外印花稅及買家印花稅稅款分別達7.52億元及100.9億元。至於雙倍從價印花稅則因稅務局仍在處理過程,暫時仍未能提供相關數字。
稅務局的印花稅數據顯示,短期轉售(包括確認人交易及24個月內轉售)的成交宗數在2014年第三季維持在低水平,平均每月84宗,僅占交易總數的1.2%,相比2010年1-11月期間(即引入額外印花稅前)每月平均2,661宗(或占交易總數的20%)大幅下降。
爲壓抑過熱的樓市,政府自2010年11月起先後引入額外印花稅(針對三年內轉售物業)、買家印花稅(針對非本地買家或以公司名義買家)及雙倍從價印花稅(主要針對未清還首套房按揭而購買第二套房的人士)等措施,通過提高購置物業的稅項,以壓抑投資、投機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