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去年二月曾透過WhatsApp,傳送Chanel手袋新貨的圖片予李,並問李喜歡哪個款式,汪更表示因識人可獲折扣。李認為,汪只是出於好意,得悉她想送禮予家人,才將訊息傳給她,她已即時「推咗」,指待放假才會去該店看看。另汪曾在學校門口送一個Chanel手袋予她,也遭她拒絕。
李續稱,去年三月九日與汪及X到尖沙嘴日航酒店吃日本菜,其間汪送贈一千五百元的Bally圍巾予她,她免為其難收下,該午餐最後由汪結賬。李於是帶她到海怡半島的工廈購買逾二千元的教材,有圖書、英語DVD等,由李付款,作為回禮。翌月,李向總校長孔美琪報告收禮及回禮事件,她相信孔認為其行為可接受。
而李於五月收下汪送贈的名牌外套,她指當時找不到價錢牌,估計只值三、四百元,控方則指該外套是值五千多元的Moiselle女裝大褸。李說,以為外套加圍巾合計約值二千元,她已送贈二千多元的教材,足夠回禮。
李又指有三名老師向她匯報收到汪的名牌銀包,李向三人表示自行決定是否收下,最後三人將銀包交還予汪。李和汪否認收賄及行賄等七罪。案件下周一續審。
案件編號:KCCC3688/14
■記者蔡曉楓、陸羽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