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育有14歲中度智障女兒的婦人帶女兒到迪士尼樂園遊玩,她聲稱女兒不肯離開,於是將她留在樂園便自行離去。婦人早前承認虐兒罪,裁判官昨認為她只是一次犯錯,輕判她自簽2,000元守行為18個月,並勸她要好好對待女兒。
37歲被告昨在庭外指女兒十分「硬頸」,她因「搞佢唔掂」才會遺下她。被告直言之前曾在寓所樓下遺下女兒,承諾不會再犯,已找專業人士求助,而女兒則於前年由社署轉介入住寄養家庭至今。案發於今年6月13日,被告從寄養家庭接走女兒。翌日二人到迪士尼樂園遊玩,當晚7時,樂園職員發現女兒獨自遊蕩,於是報警。
案件編號:TWCC1993/15
■記者蔡曉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