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小姐向本報投訴稱,其車輛停泊在李鄭屋邨月租停車場,早前一個清晨接獲警方通知,其車輛被發現在牛頭角焚毀,她才知道車輛早前在停車場被偷走,其後匪徒可能欲毀屍滅迹,縱火將汽車燒毀。
裝回車閘不報警
胡小姐向管理停車場的敏記停車場管理有限公司質詢,職員回覆當時他們只發現停車場出入口的車閘跌在通道上,於是便將其裝回,但當時並沒有報警,估計匪徒應是衝閘逃離停車場。
胡小姐對此回覆極為不滿,「佢哋究竟點樣管理停車場㗎?有乜理由車場有車被人偷走,管理員完全唔知,之後發現條車閘跌落地,又唔去查吓點解,又唔去報警,就咁裝番條閘就算,如果可以早啲報警,架車就可能搵得番,唔使燒到TOTALLOSS(完全損毀)啦!」她直斥停車場處理此事疏忽失當,而房屋署身為監管者,負責批出停車場的管理權,對事件亦責無旁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