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交逃犯】陸委會憂出現第二個李明哲 籲勿把台灣作破壞港法治藉口
逃犯條例徐永明林鄭月娥台灣段宜康
港府一直以台灣殺人案作為修訂《逃犯條例》的理由,但台灣方面仍對修例有很大憂慮。易仰民攝
特首林鄭月娥一直以早前台灣殺人案作為修訂《逃犯條例》的原因,行會今日亦通過剔除9項經濟罪行,包括稅務、知識產權及虛假商品說明等,並提升引渡門檻。然而台灣的民進黨立委段宜康指出,若修法通過,對在中國經營的台商將產生很大的威脅,包括稅務、商業糾紛或是重婚等問題,只要入境或是經過香港,香港政府可以依據引渡條例將台灣人逮捕,並遣送到中國。
政府決定下月3日將草案提交立法會審議,雖然新建議列明,只限處理可循香港公訴程序審訊的個案,有關案件可在港被判監3年才受理,但疑慮仍未完全消除。段宜康表示,中國司法體系,在世界上是最不透明、公開的,台灣人被逮捕之後,恐怕很難得到一個公平的審判;過去在台灣被起訴後,還可以被放出來,直到判決確定,但中國可以用奇怪的理由和方法將你起訴後,直接關押到審判結束,完全限制人身自由。
他認為,若香港政府決定要修訂《逃犯條例》,將部份涵蓋罪刑提升至引渡門檻使用,台灣人的處境將相當危險,台灣政府應該對國人提出旅遊警示,讓國人了解,過境或入境香港,可能會遭遇到的處境。
時代力量立委徐永明亦表示,香港在《逃犯條例》的單方面修例,恐怕會增加台灣人到香港旅遊、求學或經商的成本風險,過去像是中國知名的異見人士艾未未,就是被以逃稅名義逮捕,憂慮「欲加之罪」將會是未來台灣人要面臨的問題。
徐永明指,自己曾向法務部要求,香港跟台灣要有雙邊的司法互助,要看看陸委會或法務部能否主動去跟香港談,但台灣官方還是很被動,社會警覺性也有點不足。
有份協助台灣殺人案死者家屬的李慧琼透露,據她所知,台灣在執法層面上沒有停止過向本港尋求引渡,故修法可提供堅實法律基礎,讓港、台灣商討案件。
陸委會表示,基於保障人權及維護公義的普世價值,已積極偵辦涉及港女的命案,於2018年3月、5月及12月提出3次司法請求,其中12月的司法請求是請港方遣送嫌犯來台,並對嫌犯發佈通緝令。台灣當局亦曾於2018年7月依港方請求,提供案件資料,「但港方對我方的司法請求迄今毫無回應,也未說明處理情形,我方感到遺憾」。
港府提出修例後,台灣輿論認為台灣人在港的人身安全恐未能獲得充份保障,陸委會指,其國人甚至憂心未來赴港可能會成為第二個「李明哲」,香港民眾也認為港府不應把台灣作為破壞香港法治的藉口,重申政府高度關切該項修法的進展及其對國人的影響,一定會採取任何必要的措施,包括提供充份的赴港風險資訊,以確保國人的權益及安全。
-----------------------------
《蘋果動新聞》訂閱新世代,4月開始免費訂閱,現在接受登記!
http://bit.ly/2Ja3IXw
-----------------------------
《動腦Q》周末主題夜
追加星期六、日 9:30 pm
星期一至五 10:30 pm
Day Day Q the money!
https://hk.adai.ly/UkZT7poxm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