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透露,警方於今年1月30日在彩虹道北行設下路障,進行隨機呼氣測試,其間截停駕駛黑色寶馬私家車的鄭威濤。當時鄭滿身酒氣,返警署檢查後發現他每100毫升呼氣含30微克酒精,超出法例訂明的22微克上限。鄭於警誡下保持緘默,又拒絕驗血或驗尿。
首次因違反交通條例而上庭的鄭威濤親自求情,他指當日因慶祝朋友生日,才會飲酒助興,希望法庭鑑於他需接送子女上下課,縮短停牌期。
外籍裁判官杜大衞遂查問鄭收入多少,鄭指自己從事飲食業,收入視乎生意好壞而定,並未直接回答。裁判官最終判他罰款及停牌,並須自費參加駕駛改進課程。
鄭威濤經營板前及板長壽司,又曾與官恩娜及徐淑敏等女星主持飲食節目。今年初板前壽司投得瀕危藍鰭吞拿魚王,有市民及組織抗議。
案件編號:KTCC1768/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