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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理涉冒伯明翰高層簽名穿櫃桶底 董事稱彭彼得包庇被告

蘋果日報 2018/12/11 15:05

高家威楊家誠伯明翰穿櫃桶底

上市公司伯明翰環球控股(現稱伯明翰體育)前會計部經理涉穿櫃桶底盜取逾3,700萬元,案件今於高院續審。伯明翰時任董事供稱,曾多次向被告索閱公司會議紀錄,惟被告一直只稱會草擬紀錄,董事卻一直沒見過正式紀錄。董事曾就此與時任行政總裁彭彼得(Peter Pannu)提及,惟董事稱彭彼得「成日包庇佢」。
伯明翰時任董事馬瑞昌供稱,他加入公司期間,支票簿是由被告高家威(36歲)及另一同事保管。若公司需要簽發支票,被告會向他解釋簽發原因、收款人及金額等,他確認目的後才會簽署。馬又稱,支票抬頭及金額一般用打字機輸入,惟後來他核對涉案支票時,發現支票上的日期、抬頭及銀碼都是手寫,而字跡屬被告。馬指除了簽發支票,很少與被告接觸。
馬又指,曾多次在董事會上向彭彼得索閱公司收支及財務資訊,惟都不成功。他為免公司賬目混亂,於是在另一銀行開戶,主要應付公司支出,由他及時任行政助理呂俊麗作簽署人。原本的戶口則用作支付伯明翰球會支出,惟款項仍歸公司所有。
被告收公司25萬元始將賬目交出
被告於2014年10月離職時,馬曾授權公司給被告一筆約25萬元的款項,惟馬指此舉事出無奈,因若不如此,被告不會交出公司賬目。此後公司原有戶口由呂接管,呂核查後發現該戶口有支出,於是通知他。馬續稱,由於該戶口內存款原則上不會胡亂動用,他遂聯絡銀行並要求見相關負責人。
馬又稱,涉案支票上雖有自己及時任主要股東楊家誠的簽名,但他認為並不像自己與楊的簽名,而在銀行提供支票副本前,他也沒見過相關支票。馬自言從無授權將支票存入被告戶口,而涉案支票亦無劃線,強調自己簽支票時習慣劃線,否則「特首都可以取得款項」。下午續訊。
【案件編號:HCCC78/18】
記者鄭語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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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任行政總裁彭彼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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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高家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