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月來樓價急速回升後,不少早前購入物業自住的用家,現時賬面獲利不菲;基於樓價升幅已大,究竟現時他們應否將單位先沽售獲利,然後待樓巿調整後在低位買回。
03年間,不少自用買家,趁低位入巿,其中筆者接觸到的一個用家,當時以約200萬元在將軍澳區買入一個細單位自住至今,經多年來的升值,現值逾300萬元,按投入三成首期資金及利息開支計,回報率約達一成六,物業升值逾五成。
按此計算,該用家現在應否將物業沽售,取決於他對後巿的看法?如他認為樓價稍後會調整三成以上,該單位巿值會跌回其購入價水位,那麼他現在應將單位沽出套現,以賺取百萬元的利潤。若他選擇這樣做,其所賺取的利潤足夠他租樓自住多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