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暴之戰】去年11月於街頭被搜出工具 四青年被控今提堂

蘋果日報 2020/04/27 15:16

抗暴之戰管有非法用途物品並意圖作非法用途罪

警方去年11月初在元朗截查兩名男學生,並疑從他們的背囊內搜出白電油、打火機、登山杖及鎚子等工具。事隔近半年,兩人被控管有非法用途物品並意圖作非法用途罪,今在屯門裁判法院提訊。案件押後至6月22日再訊,以待辯方索取文件及提供法律意見,其間兩人獲准保釋。
首被告關毅良(25歲)為香港專業教育學院一年級生,次被告林汶軒(20歲)則為港大專業進修學院二年級生,均報稱居於元朗。兩人分別被控一項管有非法用途物品並意圖作非法用途罪。關被指於去年11月3日在元朗馬田路50號朗景臺附近,管有六樽易燃液體、兩罐白電油、兩個打火機、兩塊玻璃布、一個漏斗、一把鎚子及一支登山杖;林則被指於同日同地,管有一把鎚子及一支登山杖。
關另被指於同日同地管有一把刀及一個能發射雷射光束的裝置,被控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罪。林另被控於同日同地未能向警員12567出示身份證明文件。
另外,被告張震洊(19歲)同月在屯門因被搜出一把鐵鎚,今於屯門裁判法院被控管有非法用途工具意圖作非法用途罪,案件押後至6月22日答辯,待辯方索取文件及提供法律意見,並與控方商討可否以簽保守行為方式處理。
被告被指於去年11月11日,在屯門友愛邨愛義樓下管有一個30厘米長的紅柄鐵鎚,意圖作非法用途。
控方不反對被告保釋,但希望法庭施加嚴苛條件。署理主任裁判官張潔宜最終批准被告以1,000元保釋候訊,其間不准離港、每周須到警署報到一次。
另外,大批市民於去年11月初到港島區參與集會,18歲學生在銅鑼灣遭警方截查,身上被搜出燒烤鉗、士巴拿及鉗。事隔近半年,男生被控一項管有攻擊性武器或藏有工具可作非法用途罪,案件今在東區裁判法院提堂。主任裁判官錢禮押後案件至6月11日再訊,以待辯方索取文件及法律意見。被告獲准以5,000元保釋候訊,間不得離港、須住在報稱地址,以及每周向警署報到。
控罪指,被告羅子浩(18歲)於去年11月2日在銅鑼灣怡和街管有一把鉗、一把士巴拿及一把燒烤鉗。
【案件編號:TMCC552/20、537/20及ESCC66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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