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朗新田蕃田村大部份村屋都樓高四層,其中一幢更加建至六層,早前遭法庭頒令即時清拆第四至六層的僭建物。村民文先生指,目前他居住的祖屋於02年重建,樓高四層,當年重建時政府不設高度限制,差餉物業估價署亦有向其村屋4樓,徵收逾萬元的地租,質疑當局執法不公,「真係冇乜理由,我最多咪同佢(政府)打官司,法庭見囉」。他擔心一旦清拆村屋頂層建築物,會影響整棟村屋結構,希望政府容許業主透過補地價解決僭建問題。
元朗東頭村村民陳先生認為,政府要求清拆頂層僭建物,連帶低層建築結構同受影響,「你拆我一層,同拆我一棟根本冇分別,你拆我三樓,二樓又唔要得,唔係你拆我間屋仔咁簡單,因為漏水情況真係好緊要。」
大埔泰亨村代表文貴連認為,政府要求業主申報僭建物,業主無理由拒絕︰「呢個係責任問題,佢又冇話要懲罰你,唔通你唔申報香港政府就唔知咩!政府每日都有直昇機巡邏,有影鳥瞰圖,一定知道(僭建)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