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鴻星員工涉代客碌卡賺優惠被控
鴻星信用卡欺詐
■鴻星集團旗下的大都淮揚中菜兩名員工被控欺詐等15項控罪。資料圖片
【本報訊】港人外出用膳時如以信用卡付款,可累計積分賺取優惠折扣。有餐飲服務員涉嫌欺詐公司,以自己的信用卡為顧客支付賬單圖利。廉政公署昨落案起訴兩名鴻星集團前員工欺詐等15項控罪,二人涉嫌使用其中一人的信用卡為多名顧客付賬賺取優惠,涉款逾5萬元,及訛稱向顧客提供折扣以套現獲利。二人獲准保釋,案件將於明日(24日)於東區裁判法院答辯。
兩名被告為鄒洪(45歲)及盧寶欣(34歲),分別曾受僱於金皇貿易有限公司。金皇貿易於案發時是鴻星集團的子公司,以大都淮揚或大都淮揚中菜的名義在灣仔營業,該餐廳位於香港會展廣場。鄒是該餐廳的助理店舖經理,負責管理貴賓廳,盧則是接待員,負責協助鄒洪接待顧客。
廉政公署早前接獲貪污投訴後展開調查,昨公佈落案起訴二人共15項控罪,其中二人同被控七項欺詐罪,即違反《盜竊罪條例》第16A條,最高可被判監14年。鄒另被控三項盜竊罪,即違反《盜竊罪條例》第九條,最高可被判處監禁十年,盧亦被加控五項欺詐罪名。
七項共同控罪指,鄒洪及盧寶欣涉嫌於2019年6月13日至7月10日期間,先後七次向金皇貿易偽稱七宗顧客交易使用盧的信用卡付款,導致盧獲得利益或金皇貿易蒙受不利,惟鴻星集團不容許旗下僱員利用自己的信用卡為顧客支付賬單,亦禁止員工盜取公司金錢。
另被控三項盜竊罪的鄒洪,涉嫌於上述時間同期從金皇貿易偷竊現金共逾300元,廉署認為,有關盜款金額與上述控罪涉及的顧客折扣相等,相信為鄒洪提供。盧寶欣則涉嫌於同年4月7日至9月21日期間,先後五次向金皇貿易作出類似偽稱,並使用自己的信用卡為金皇貿易以現金付款的顧客,支付12張共逾5.2萬元的賬單,從而賺取信用卡優惠,須面臨另外五項欺詐控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