鄺先生今年二月在尖沙嘴新世界百貨公司,以九十九元購買大褸一件,並以廣安銀行信用卡付款。但當他收到信用卡月結單時,發現多了一筆四百元的簽帳紀錄,單上顯示過數者同是新世界百貨公司。他遂聯絡銀行查詢,並兩次查單,結果銀行覆稱,百貨公司指當日職員出錯,大褸價值應為四百九十九元。
過數紙無簽名
他稱,從銀行提供的資料顯示,新世界百貨於他購貨後約一小時,再自行發出大褸為價錢四百九十九元的單據,與他手上所持有的九十九元收據不同;且職員更在未得其授權的情況下,擅自開了一張沒有他簽名,銀碼為四百元的手寫信用卡過數紙。
他不滿地向記者表示:「我記得當時係農曆新年前夕,件褸大減價,手寫價錢牌係九十九蚊。我唔知係職員標錯價錢或係收錯錢,但都冇可能喺未得我同意下,開張手寫過數紙額外扣多四百蚊。如果我冇留意,容乜易無端端俾人亂過數收多咗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