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動畫】罪成變重審 教師叉學生頸案有新證人!

蘋果日報 2017/08/31 12:34

讀寫障礙小學教師上訴得直襲擊學生吳祖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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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學教師被指於2014至2015年間兩度向一名患讀寫障礙的小四男生叉頸,今年初被裁定普通襲擊罪成判罰80小時社會服務令。教師不服定罪提出上訴,案件今於高院審理,上訴方提出新證據指,當日三名目擊事件的教師均指看不到上訴人向男童叉頸,願出庭作證助上訴人洗脫罪名,法官最終裁定上訴人上訴得直,案件發還裁判法院重審。
上訴人吳祖兒(35歲),其代表大律師指案發時目擊的兩名見習教師及一名教師願出庭作供還他一個公道。控方則反駁指,審訊前警方曾約見兩名見習教師,但兩人均稱公務繁忙而未能出庭,質疑兩人是否現時知道被告定罪後,受同情心影響而作供,這或影響兩人證供的可信程度。
上訴大律師則指,案件提堂前警方曾找該兩名見習教師錄取口供,但控方卻沒有傳召兩人出庭,反稱兩人公務繁忙。法官卻一度質疑為何上訴人當時不傳召兩人作辯方證人,上訴大律師稱他並非原審代表大律師,不知道有關詳情。
大律師續指,如果兩名教師所言非虛,即代表定罪有不穩妥地方,而律政司一方承認警方曾向兩名見習教師錄取口供,但質疑兩人證供對上訴人是否有幫助,並指兩人未必能清楚看到教室每一個角落在發生何事。
法官最終認為上訴人是教師而且過往沒有案底,定罪的確會為他帶來影響,遂批准其上訴,但表明上訴人未能獲訟費,因認為今次上訴某程度上亦屬上訴方的缺失,未有傳召涉事的兩名見習教師任辯方證人。
據知上訴人的同事得悉上訴人被定罪後,主動聯絡其中一名見習教師,而該見習教師認為定罪結果與她所看到的不符,遂主動留下聯絡方法予上訴人;之後另一名見習教師亦主動聯絡上訴人表示願意作證。至於另一名教師,上訴人於審訊前曾主動聯絡對方,但該教師未有表明是否願意作供,之後上訴人再致電對方亦已沒人接聽,但現時該教師亦表明願意作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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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訴人吳祖兒(李家皓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