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工會成員表示,消防處早前曾拋出「三不」方案,即在不增加人手、不增加資源及不影響服務質素原則下減工時,但最多減至每周工作51小時,與工會要求仍有距離。另有工會成員透露,如處方不肯答應減工時訴求,或會採取進一步爭取行動,但強調有關行動不會影響救火及救人工作。
其實,消防員早前展開爭取減工時行動,百多名休班消防員去年7月趁立法會保安事務委員會討論消防處改善救火裝備時,在立法會大樓外集會請願,要求將每周工時減至48小時。消防處副處長陳楚鑫當時曾承認,在「三不」前提下減工時很困難,若要達致減工時要求,料需增聘800名消防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