軍用碼頭暗藏加建空間

蘋果日報 2013/05/02 05:20


政府年初提出有關改劃申請後,隨即在2月中到委員會的港島區專責小組解釋申請的原因並聽取委員意見。專責小組昨日上載的報告指小組成員了解政府申請改劃用途屬技術性修改,但就對當局為該地段所設的高度限制有保留。
在2月的會議上,包括保護海港協會司馬文等多名委員,均指小組在諮詢過程中同意讓碼頭興建4座小建築物供碼頭運作,並不預期會有其他發展,司馬文等質疑政府只設10米高限卻不設樓面面積限制,令駐軍理論上可在該處興建相等於地皮面積0.3公頃的建築物,要求政府設下樓面面積限制,或列明所有新發展都須經城規會審批。
此外,政府一直稱駐軍承諾碼頭不作軍事用途時將開放予公眾使用,小組委員均認為公眾使用權是重要的規劃問題,單是政府或駐軍的承諾並不足夠,要求政府將此安排記錄於分區計劃大綱圖或其他有法律約束力的文件。
會上亦有委員對這個位處心臟地帶海濱的碼頭設計不滿,香港城市設計學會的施倍德博士就表示對碼頭上的拱形結構不理解,幾座建築物亦令他想起內地一些用磚建成的爆竹煙花廠,形容整個設計「absolutely dreadful」(太可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