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當年以股東身份建造地鐵,之後每年收取約20億元股息,以及從港鐵(066)上市中獲利,這是投資。政府也是機管局的唯一股東,近年也收取每年20億元以上的股息,這也是投資。而政府每年撥款予醫管局的300多億元則不是投資,因為都花在市民的醫療上。當然從廣義的角度看,此乃投資於健康,但過於寬鬆的定義,會把金錢亂花而找藉口。
政府犯的錯誤,與一般人不懂決定花費的先後次序同出一轍,而且以為是13年後的事,每人花費無幾而忘記了要問「為甚麼要花」這基本原則。與其說投資健康,不如鼓勵市民多做運動,如每人每年津貼490元,買運動用品或是租用運動場,為期13年,這效果可能比舉辦亞運會還好。
市民的醫療融資及退休保障尚未弄妥,現在想另起爐灶大花特花,「以後13年每人每日只是花1.4元…」,這很像某些硬銷而又邏輯混亂的廣告,家長斷不可這樣教子女花錢。
李兆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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