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份證藏鞋內向警訛稱沒攜帶 理大撤離男生認罪判感化
身份證理大圍城
前年11月警方圍攻理大期間,警方多次呼籲校內人士撤離。有學生不適,致電救護站「call白車」。警方派員陪同兩名學生送院,其間警員曾要求二人出示身份證,二人均表示「冇帶」。惟警員最終在其中一名學生鞋內發現其身份證。兩名學生各被控一項有意圖而提供虛假資料及企圖誤導警務人員罪,其中一人早前認罪。裁判官鄭念慈判刑指接納被告只是「聽人講,跟人意思去做」,今判被告接受18個月感化。同案另一人的案件將於4月23日開審。
被告鄭啟駿(18歲)及李姓青年(16歲)前年11月21日在救護車上疑向警員訛稱身上沒有身份證,惟警員搜查後發現證件。兩人同被控在理大旁的尖東救護站同一輛救護車內犯案,鄭涉企圖誤導警員23552,李則涉企圖誤導警員23583。
求情指鄭姓認罪被告對事件有悔意,明白不應干犯法律,願意改變,形容被告「講咗個愚蠢嘅大話」,請求法庭「畀一次機會」被告,接納報告建議判處感化。
鄭官判刑指被告相對年輕,坦白認罪,有深刻悔意,又指被告「聽人講,跟人意思去做」,是一個錯誤的決定。裁判官接納報告建議,判處被告18個月感化。
首被告鄭啟駿早前承認控罪,案情指鄭於前年11月20日致電救護站,報稱不適,需要救護車送院。他在時任立法會議員郭家麒陪同下離開理大,登上救護車,並由警員隨車送院。其間鄭表示沒有身份證在身,只向警員說出名字及身份證號碼。惟警員發覺鄭刻意遮掩腳部位置,遂要求搜查,最終在鄭的左腳鞋內發現身份證及其他證物,均以保鮮紙包裹著。警員隨即拘捕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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