戚指出,中電對住戶採取累進收費,增加晚上6時至10時高峯用電收費,原意是鼓勵市民節省用電,但劏房住客共用一個總電錶,未有獨立分錶,社協推算中電從累進制下得益達7,000萬,而業主一年多收的電費也達5,000萬。
另外,由於劏房內的分錶大多未經電力公司同意安裝,社協發現超過一半租戶單位曾遇上短路問題,安全成疑。
戚居偉指中電今年加電費後為使用更多環保天然氣,可能再加價,擔心劏房業主再轉嫁到租客頭上。
住劏房的劉女士被濫收電費,曾向業主查詢,業主反臉指她如不滿意可以搬走,不愁沒有人租。另一位甄女士說,住劏房租金已佔薪金三分一,節衣縮食卻遭業主濫收電費,希望政府津貼。
■記者林社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