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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質疑香油錢屬神仙非私產 內地漢今認偷錢稱做善事囚4星期

蘋果日報 2019/03/04 14:41

偷香油箱西貢車公廟

持雙程證男子上周在西貢蠔涌車公廟內,拿廟中工具箱內的鉗,剪爛香油錢箱的鐵鏈,企圖將錢箱搬走,當場被截獲。他日前提堂時,質疑款項乃屬於神仙,非私人財產。不過案件今在觀塘裁判法院再訊時,他終承認盜竊1.5萬元,被判監4星期。男子表示知錯,但仍自言信佛,揚言「只是想把錢拿去做善事,不過你們都不會相信我」,又建議日後寺廟應明確標示拿走香油箱屬犯法。
控罪指,被告譚文華(37歲)於3月1日在西貢蠔涌村車公廟偷竊一個捐款箱,內有現金港幣15,875.8元和人民幣2.5元,為車公廟的財產。
案件前日在東區裁判法院提堂時,被告當時稱認罪,但爭議金額多少。案件今轉往觀塘裁判法院處理時,他一度表示維持立場,裁判官於是排期至下月4日,就金額進行紐頓研訊。惟被告得悉要再度聆訊後,就改稱同意控罪列明的涉案金額。
被告改口承認後,裁判官將案件轉往另一法庭處理。被告一度表示,他曾聽聞如要三度開庭,判刑會較重。裁判官提醒他,只需考慮指控屬實與否,不必理會其他因素。案情指被告當日早上在車公廟拿著紙箱,被寺廟管理人截獲,發現他偷走錢箱,於是報警。
警誡下稱因無錢而偷竊
被告在港沒有案底。他自言從事眼鏡零售行業,月入少則幾千,多則幾萬。案發前一天他由廣州來港,目的是推銷眼鏡;至於前往車公廟則只是亂逛,打算看看風俗面貌。
沒有代表律師的被告親自求情,承認知錯,自言來港不是為了犯法或損害香港市民,信佛的他只想拿錢去做善事。不過根據案情,被告被捕後在警誡下自稱因為沒錢才偷竊。
被告又建議,日後寺廟應該明示拿走捐款箱屬犯法。正在低頭做筆錄的裁判官聞言亦顯得有點錯愕。他於判刑時指被盜金額不小,而且是來自其他信徒的捐獻,縱使錢箱放在當眼處,都不應輕易取走;加上被告動用工具犯案,案情嚴重,考慮被告認罪展示悔意,判監4星期。
【案件編號:KTCC405/19】
記者勞東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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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案車公廟。